咨詢類業務包括:規劃類、規劃環評類、可行性研究報告、建設項目環境監理、環保竣工驗收、應急預案、評估類、實施方案、PPP報告編制等。
生態文明規劃、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、生態振興規劃、污水、垃圾處理專項規劃、水功能區劃、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及水環境保護規劃、畜禽養殖區劃定等。
通過對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的分析,對各類重大開發、生產力布局、資源配置等提出更為合理的戰略安排,從而達到在開發建設活動源頭預防環境問題。
從事一種經濟活動(投資)之前,雙方要從經濟、技術、生產、供銷直到社會各種環境、法律等各種因素進行具體調查、研究、分析,確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、項目是否可行,估計成功率大小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程度,為決策者和主管機關審批的上報文件。
依據有關環保法律法規、建設項目環評及其批復文件、環境監理合同等,對建設項目實施專業化的環境保護咨詢和技術服務,協助和指導建設單位全面落實建設項目各項環保措施。
監督落實環境保護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,以及落實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,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。
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、重特大事故、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、指揮、救援計劃等。
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、污染現狀評估、污染防治建設成效評估等。
對環保項目或者環保工作,從目標要求、工作內容、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驟等做出全面、具體而又明確安排的計劃類文書。
對PPP項目實施方案、物有所值評價、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報告編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