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4-01-17
來源:四川省人民政府
為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,保障飲水安全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》 等有關法律法規,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《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規定(試行)》,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。據悉,《規定》在地方性法規原則性規定基礎上,補充了保護區“撤銷”工作環節,進一步完善了保護區劃定、調整、撤銷全生命周期決策程序,統一規范了勘界定標要求,明確了地方和部門職責,更加完整、準確、全面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“劃”的管理制度體系。四川成為全國首個健全“地方性法規+配套制度”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的省份。